联系电话:13513591931
住建部: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实施标准解释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印发《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》并实施。标准解释由标准批准部门负责。对涉及强制性条文的,标准批准部门可指定有关单位出具意见,并作出标准解释;对涉及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,可由标准主编单位或技术依托单位出具解释意见。申请标准解释应以书面形式提出,申请人应提供真实身份、姓名和联系方式。标准解释申请受理后,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对于情况复杂或需要技术论证、在规定期限内不能答复的,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延期理由和答复时间。


地址:运城市圣惠北路圣景苑零号楼     联系人:杨经理    手机:13513591931
版权所有:开云在线登录_开云(中国)官方        ICP备案编号:晋ICP备14003833号 后台管理

晋公网安备 14080202000445号